花甸镇烈士塔,位于集安市花甸镇东大桥边的山坡上,距镇内1.5公里,占地面积667平方米。1989年7月集资修建的,2000年9月重新修建。烈士纪念塔高6.5米。
原花甸镇烈士纪念塔座落在集安市花甸镇东大桥边的山坡上。是花甸镇党委,花甸镇人民政府及花甸镇广大人民群众为纪念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牺牲于此的革命先烈而修建的。塔身呈扁柱形,上面嵌有五角星一枚。塔顶雕塑一位持-的解放军战士。塔身正面铭文:“烈士英名,千古流芳”;塔身左侧铭文:“缅怀烈士功德,弘扬革命精神”;塔身右侧铭文:“继承烈士遗志,开创四化伟业”。
烈士塔是集安市和花甸镇政府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
信息来源:集安市委党校
花甸镇:清道光初年,因此地花草成片,故称花甸子。地处集安市城区西北39公里。位于东经125°38’至125°52’、北纬41°16’至41°23’之间。东与台上镇毗邻,西与财源镇接壤,南与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交界,北与头道镇、清河镇相连。东西宽6.5公里、南北长24公里,面积 156.38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