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棠故居位于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北路388号,时代为清,类别为古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为滁州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文号为滁政[2006]25号。
保护范围:东至南谯北路、南至人民电影院、西至金刚巷、北至故居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南谯北路、南至人民电影院、西至金刚巷、北至棋盘巷。
吴棠。字仲宣,号棣华,安徽盱眙(今安徽明光市三界镇)人, 相传吴棠少时“家奇贫,不能具膏火,读书恒在雪光月明之下”。 吴棠,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以举人大挑一等授淮安府桃源县(今江苏泗阳县)令。在任期间,勤于政事,常改装出行,访贫问苦,以礼化民,以文治县,亲治匪患和水患,为政三年境内大治。咸丰元年(1851年)调任淮安府清河县令,在任严禁胥吏苛派、……